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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以下条件,即可享受便捷的线上简易注销:
申请注销前未开业(即没有实际经营过)。
申请注销前无债权债务,或已清算完结。
具体步骤如下:
登录与申请
经营者本人登录 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 或 “浙里办”APP,搜索“个体户简易注销”。
确认符合条件后,在线填写《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》,并进行电子签名。
公示与等待
提交申请后,系统会自动将您的注销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浙江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4天。
在此期间,任何利害关系人(如债权人)均可提出异议。
办理注销
24天公示期届满后,系统会通知您。您只需在线确认,即可完成全部注销手续,营业执照自动作废。
如果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(例如,已正常经营并有账务往来),则需走此流程:
办理清税证明(初步)
携带营业执照、公章、经营者身份证、近期账簿及凭证,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申报。
税务部门核查无误后,会出具 《清税证明》。这是后续流程的“通行证”。
发布注销公告
在拿到清税证明后,需通过 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浙江)” 免费发布注销公告,公示期为45天。
(旧方式:也可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,但线上免费方式更推荐)。
提交申请,完成注销
线上:在浙江政务服务网,上传《清税证明》等所有材料,提交注销申请。
线下:携带所有纸质材料到注册地所属的市场监管所窗口办理。
45天公示期届满且无人异议后,您需要:
不注销的严重后果:
经营者将被列入 “经营异常名录” 及 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 ,影响个人征信。
无法担任其他公司高管。
未来无法享受创业补贴、贷款等优惠政策。
税务部门会持续认定您为在营状态,可能导致欠税罚款。
营业执照遗失怎么办?
无需补办,只需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浙江)”上免费发布 “营业执照作废声明” ,然后凭声明截图办理注销即可。
代办事宜:
注销可以委托他人代办,但需提供经营者签署的 《委托书》 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总结建议:
在决定注销后,请立即行动。首先登录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尝试简易注销。若不符合条件,赶紧前往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,以开启后续流程。及时合规地完成注销,是对您个人信用和未来事业的负责。